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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尹恩惠在與人參耕作行會的官司中最終勝訴。
22日據首爾中央地法民事18部表示,法院對於人參耕作行會向尹恩惠、尹恩惠父親以及大韓城市煤氣公司等索賠損失金的官司中做出「尹恩惠他們並無賠償義務」的判決。
人參耕作行會於2010年5月向尹恩惠租借其位於江南驛三洞的某樓層,根據簽約條款顯示如未繳納租金2次以上,合約將被終止。行會於2010年末起未能按時繳納租金,尹恩惠方面提出解約要求,對此行會在2011年年初簽下未繳納的1月租金將分3個月繳清的保證書。
寫下保證書的一個星期後尹恩惠父親察覺該行會未向大韓城市煤氣公司交納煤氣使用費,而將此事通知煤氣公司,並要求中斷煤氣供給。最後行會以「因暖氣管凍裂,使得之前收藏的7年產人參5000多株被凍壞」為由向尹氏父女和煤氣公司索賠4.2億。
對此裁判部表示:「沒有確切的證據支持原告所認為的事件發生當時有5000多株人參遭到損害,也沒有必要再去調查原告所提出的其他要求,最終駁回原告的起訴」。【TVDAILY=任?彬記者】
轉自: 韓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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